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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城陪酒小姐吸毒昏迷遭遇众男客轮奸
作者:朱莉 涂建红    发布时间:2009-09-11 13:51:13


    9月11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在娱乐场所轮奸陪酒小姐的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志伟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周龙龙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被告人王欢有期徒刑十年。

    2009年1月24日晚21-23时许,被告人黄志伟、周龙龙、王欢伙同庞清、陈浪明、习敏璐、胡杰等人在吉州区某娱乐城5号包厢娱乐期间,黄志伟与庞清趁娱乐城陪酒小姐李某吸食K粉昏迷之际,将李扶进5号包厢内的小房间,王欢与习敏璐见状随后跟着进入小房间,黄志伟、王欢、庞清、习敏璐遂一起脱光李某的衣裤,并以剪刀石头布的方式决定强奸的先后顺序。之后,被告人黄志伟、周龙龙、王欢伙同庞清、习敏璐、陈浪明、胡杰先后轮流强奸李某,其中被告人王欢因自身身体状况原因未能得逞。次日凌晨,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志伟、周龙龙、王欢伙同他人共同违背妇女意志,利用被害人吸食毒品昏迷不知反抗之际轮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并适用二人以上轮奸情节予以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在量刑时予以区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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