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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对两起针刺伤害群众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作者:闫文陆   发布时间:2009-09-12 14:32:31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依法对两起“针刺”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

  犯罪嫌疑人穆胡塔尔江·吐尔地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艾曼尼沙·古丽因同样罪名被判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00元。

  8月29日,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假称包车,将一名出租车司机骗至一菜市场巷道内,用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对出租车司机实施威胁,抢得现金710元。

  在二号厅宣判的另一起针刺案件,犯罪嫌疑人伊力盘·伊力哈木因投放虚假物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罚后,被告表示不服,并要求上诉。

  8月26日,一名女受害人在路边买完水果返回单位发觉右臀部出现针刺感即报案,公安机关接警后根据调查摸排和受害人辨认,仅用4小时将犯罪嫌疑人伊力盘·伊力哈木抓获。(完)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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