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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小伙儿工作无着撬门行窃 打伤失主成抢劫
作者:马雪平 郭国起   发布时间:2009-09-22 16:15:20


    外出务工的聋哑青年因找不到工作,便伙同他人实施盗窃,不料被失主发现,惊慌之中打伤失主。近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判决被告人方某犯抢劫罪,减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09年4月19日12时许,被告人方某伙同李某(聋哑人,另案处理)到兰考县城关镇某装饰画店,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门锁撬开入室实施盗窃时,被外出回来的店老板黄某发现,二人欲逃跑时被黄某拦住,方某同李某为抗拒抓捕即动手殴打黄某,并把黄某摔倒在地,致黄某右肘关节、右小腿损伤,经法医鉴定黄某的伤为轻微伤。被告人方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伙同他人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他人的私有财物,被发现后,为逃避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轻微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鉴于被告人方某是聋哑人,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因被发现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结合本案的特殊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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