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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车损坏摔伤孩子 母亲代子索要3万赔偿
作者:徐冲   发布时间:2009-09-25 16:35:25


    刘女士带着四岁的儿子到超市购物时,把儿子放在了超市提供的购物车中,后购物车一车轮掉落致购物车倾斜,儿子掉出摔伤。刘女士认为超市对此事负有责任,因此代儿子诉请超市所属的公司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三万余元。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刘女士称,2008年11月5日,自己带着儿子到超市购物。在超市入口处,刘女士推出一辆购物车并将儿子放置在购物车前部专设的安放儿童座位上。刘女士推车刚走出几步,购物车一车轮就掉落,由此导致购物车倾斜,儿子从车中掉出摔伤。随后,刘女士将儿子送至北京口腔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右上唇牙龈撕裂伤”,伤口较深,达2cm,并给孩子缝合了三针。接下来,孩子又在儿童医院输液三天并按医嘱复查。11月14日,儿子在口腔医院进行右上唇拆线。刘女士称,在儿子摔伤至拆线期间,她多次找到超市要求承担责任,但均遭拒绝。为维护合法权益,刘女士代儿子诉至法院,要求超市所属的公司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三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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