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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认识中央领导 军校“学托”骗得74万元
作者:刘涛   发布时间:2009-10-09 10:05:55


    9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袁雪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被告人袁雪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非法所得人民币740000元,返还给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06年初,南阳市万正小区居民周秀(化名)通过被告人袁雪堂兄袁伟介绍认识袁雪后,袁雪吹嘘自己认识中央领导刘伟(另案处理),有能力帮助周秀之女冯某上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从而骗取了周秀的信任。袁雪先以冯某上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需要活动经费、后又以冯某高考英语成绩不错、可以上英国剑桥大学为由,伙同刘伟先后两次骗取周秀现金14万元。

    期间,被告人袁雪又以帮助周秀侄子周进(化名)的亲属王某上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为名,骗取周进现金5万元。

    同时,被告人袁雪以帮助周秀外甥陈扬(化名)从方城县调回南阳市工作为名,骗取陈扬之父现金2万元。

    2006年7月,南阳市普康制药厂职工姜伟(化名)通过被告人袁雪女友向某认识袁雪后,袁雪以能帮助姜伟女儿陈某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带军籍的指标为由,骗取了姜伟的信任。袁雪先后以需要跑关系、请吃饭、学生体检等各种理由伙同刘伟骗取姜伟现金23万元。后陈某成为陆航学院委培系学生,但不带军籍。

    与此同时,被告人袁雪以帮助张庆(化名)之女张某上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军籍)为名,伙同刘伟骗取张庆现金30万元。张某现系陆航学院委培系学生,但不带军籍。赃物已追退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法官介绍,类似这样的诈骗案件该院今年已经受理了四件,总结以前的类似案情,可把此类案件再细分为两小类:第一类就是谎称自己是某中央领导的亲戚或者认识某中央领导,诈骗的诱饵通常是能给人找工作、调动工作、帮人提干,或者是能给学生安排学校(通常以军校为诱饵)上学;第二类就是直接冒充级别较高的领导(通常冒充军警人员)或者冒充领导的子弟,以此吸引一些贪图虚荣的女性,先确立恋爱关系,继而编造谎言多次向对方借钱,以达到行骗之目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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