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房但钱不够,于是打起行骗的歪主意,与妻子、岳父联手上演了一出“三簧戏”,以仅1000元的古董赝品冒充百万元真品,诈得小学同学37000元。近日,四川省江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斌、肖自富、肖群因诈骗罪分获二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三至二年,并处罚金。
2008年12月份,欲买房但苦于缺资金的刘斌,将目光瞄准了对古董一窍不通的小学同学罗某某。经与岳父肖自富、妻子肖群事先商量,刘斌以2000余元的价格买得三件赝品。2008年12月24日,自称“朱”姓外地农民的肖自富假装与刘斌及刘斌诱骗来的罗某某在该市战旗镇“烟斗山”巧遇,聊天中肖自富有意透露自己挖到古董,后将一件兽型尊拿给刘斌及罗某某看,自称“懂得”古董的刘斌向罗某某称此件为真品,价值好几十万。次日,肖群为刘斌提供7000元,引诱罗某某也出7000元买走此件“古董”。2009年1月12日,刘斌为罗某某担保在绵阳市平武县农村信用社响岩分社贷款3万元,并安排肖群和罗某某以3万元价格与肖自富交易同样“价值不菲”的一绿釉陶瓶和一提梁兽型尊。为使罗某某深信不疑,刘斌提出由其保管三件“古董”,并两次让其为自己打下7000元和12000元的欠条,以证明自己也入了股。经鉴定,三件“古董”系现代工艺,市场参考价为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三人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决:刘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8000元;肖自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2000元;肖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