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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聋哑人欲偷窃被发现捡起石块砸民警
作者:郑妍 尚铁法   发布时间:2009-10-15 15:33:08


    一聋哑人在上海火车站准备偷窃公用电话机内硬币被发现后,竟用石块砸伤值勤民警。10月15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三有期徒刑10个月。

    现年38岁的聋哑人刘三,曾在2006年和2008年因犯妨碍公务罪分别被闸北法院、上铁法院判刑。今年7月2日6时30分许,刘三在铁路上海站东南出口处附近准备偷盗公用电话机内的硬币,值勤民警王某发现后即上前制止,刘三在反抗过程中捡起地上的石块砸伤王某头部,并逃离现场。

    经鉴定,民警王某左颞枕部开裂,构成轻微伤。同日10时许,巡逻民警在上海站南广场地铁1号出口处将刘三抓获。

    为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法院指定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刘三辩护,并由手语翻译人员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三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刘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刘三系又聋又哑的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故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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