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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子弹几十发 投案自首获轻判
作者:刘伟良 汪明卓   发布时间:2009-11-15 09:05:00


    身为县领导的哥哥悄然拿来几十发子弹要前妹夫保管,碍于情面,前妹夫不好拒绝,只好将子弹藏在家中。两个月后,哥哥被“双规”,前妹夫主动交代了私藏子弹的事实。近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弹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何某前妻的哥哥刘某之妻李某(刘某与李某均另案处理)携76发子弹(其中步枪子弹61发、手枪子弹15发)到被告人何某家中,当时被告人何某并不在家,李某遂将子弹留在了被告人何某家中。被告人何某回来后,碍于刘某是领导,又曾经是亲戚,就将这76发子弹藏在家中组合柜的抽屉里。5月初,刘某被上级调查。5月27日,被告人何某主动向有关组织交代了私藏子弹的事实。后经鉴定,被告人何某私藏的76发子弹均为弹药。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在家中非法私藏弹药,虽受他人指使,但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何某系从犯,应从轻处罚,且被告人何某有自首行为,可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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