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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带犯人出监并索贿 株州一看守所主任被判八年
作者: 张水湘 刘亮 刘征 发布时间:2009-11-24 11:27:33
因私带犯人出监,并向犯人家属索要贿赂和好处费11.7万元,株洲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原政秘室主任曾志雄23日被石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8年2月6日上午,曾志雄擅自将羁押在株洲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案件尚在侦查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李业平(后已被判刑)带出监舍,安排李业平与其妻子赵葳葳单独见面,并找办案人员疏通关系,欲帮助李业平逃避处罚。李业平之妻赵葳葳分别通过给付现金、银行卡汇款等方式共送给曾志雄人民币11.7万元。 来源:
红网-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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