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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将女友杀害 手段极其残忍被判死刑
作者:李 佳 发布时间:2009-12-15 09:01:25
男女朋友之间因琐事发生争吵,男友在女友熟睡后用砖头将其砸死后残忍分尸。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涛故意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马涛被法院被判死刑,同时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五十四万余元。
马涛今年33岁,汉族,辽宁阜新人,初中文化,无业。2005年10月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涛于2008年12月27日凌晨,在昌平区东一村其租住处,持砖头猛击邵某的头部数下,致邵某颅脑损伤死亡。2009年3月2日凌晨,马涛在昌平区七里渠南村一出租房内,将邵某尸体肢解,后将部分尸块分别抛至海淀区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业务楼男卫生间蹲便器内及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大街67号麦当劳餐厅男卫生间蹲便器内等地。马涛于2009年3月5日被查获归案。 据马涛的供述证实,2008年6、7月份,他在清河物美超市发放小广告期间认识了邵某,后他们发展成男女朋友。同年10月份的一天,他在邵某的暂住地因琐事与邵某发生争执,互相骂了起来,邵某便叫了二三个朋友把他打了一顿。过了几天,邵某又主动给他打电话关心他的伤情,就这样俩人又和好了。 出事的前一天晚上,他约邵某到他的暂住地,当晚发生了两性关系后,他们又争吵起来,他脑子里突然产生了把邵谋杀了的念头,于是他在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从床下摸出半块以前垫床剩下的红砖头将正在睡觉的邵某砸死了。天亮后,他去了市场买了一个蓝色布制拉杆旅行箱,回到暂住地他便把邵某的尸体放进了旅行箱内,将旅行箱立在了屋内靠窗边的桌子下。邵某的手机他一直随身携带,如果有人给邵某打电话他一概不接,而是编辑一条短信给对方回过去,告诉对方“我已经不在北京了”。十多天后,他把这部手机扔了。2009年2月中旬,他换了一处出租房,但因这个房子有暖气,装尸体的箱子变得开始有异味,他怕气味会变得越来越大,就买了工具后将邵某的尸体肢解了,还把部分骨头锯成小段放进家里的高压锅内用水煮了。3月3日凌晨5时许,他把装有尸块的两个塑料袋装进一个蓝灰色双肩背书包内,出村后边走边将包里的尸块取出随手扔进了村西边的小河沟里,接着他去了红十字血液中心,在血液中心一、二层的男厕所,他又分别将包内的尸块扔入下水道。扔完后,他又去了麦当劳,将剩余的尸块仍进了二层男厕所的下水道后回到暂住地。3月5日早上,他在准备坐车回昌平时,被警察抓获。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马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故意杀人罪,性质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马涛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合理赔偿。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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