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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挪用巨款并潜逃的石育清被提起公诉
作者:詹奕嘉   发布时间:2009-12-17 11:28:46


    记者16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涉嫌挪用巨款并利用地方检察院不批捕的机会潜逃的广东省梅州市人大代表石育清近日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梅州兴宁市金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王佛鹏2008年向公安机关举报称,该公司总经理、梅州市人大代表石育清涉嫌挪用公司资金3000多万元。2009年2月23日,梅州市公安局向梅州市检察院提请逮捕石育清,梅州市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此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根据梅州市检察院报送的材料,石育清涉案金额为123万元人民币,梅州市检察院认为其社会危害性不算特别严重,考虑保障企业平稳发展的需要,决定采取宽严相济的工作思路,没有批捕石育清。广东省公安厅经与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研究后,要求对石育清依法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经报请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梅州市公安局于5月19日对石育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此时石育清已经潜逃。

  11月26日,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石育清于11月投案自首。

   12月16日,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梅州市梅县人民检察院已于12月10日向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石育清移交法院。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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