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上课捣乱被打脸 河南一高中生刺死老师被判15年
作者:李英 肖莉 发布时间:2009-12-18 15:52:41
12月17日,河南省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中学生持水果刀报复老师,造成老师死亡的恶性案件,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接到判决书的龚某悔恨万分,本来是刻苦学习迎接高考的时刻,却因一时的冲动犯下难以弥补的罪行,将在牢狱中度过人生最珍贵的青春年华。
审理查明,龚某,男,1991年8月2日出生,汉族,系三门峡市某中学学生。2008年8月17日晚,龚某因违反课堂纪律,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批评教育。龚某不服,顶撞老师,老师欲打手机告知其家长时,遭其阻拦,手机掉落地上,老师遂用手打龚某的脸部,致其鼻子出血。 次日早上,龚某给其母亲发手机短信、打电话告知此事,遭其母亲批评。龚某心生怨狠,在商店花二元钱购买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上午11时许,龚某在学校门口被其母亲训斥后,即窜入班主任老师办公室,持刀向老师背部猛刺数刀,致老师死亡。经鉴定,系锐器外力作用致主动脉颈部破裂,肺脏破裂致大出血、血气胸而死亡。 法院认为,龚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综合本案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龚某平时的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