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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马来西亚人重庆非法炒汇被诉 涉案2000万美元
作者:罗彬   发布时间:2009-12-30 15:35:05


    交纳2000美元保证金,就可以按照1:200的杠杆买卖一笔外汇。而且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新西兰的一个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上操作。

  目前,在我国炒汇属违法行为。但两个马来西亚金融投资顾问来重庆后,却给重庆投资客抛出如此诱饵。昨天,这两个外国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市五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例外国人网络炒汇案。

  马来西亚人来渝炒汇

  据庭审查明,谢某(36岁)和古某(24岁)都是马来西亚人。二人分别是2008年6月和9月,经马来西亚中介公司介绍到重庆威才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威才公司)工作。昨日庭上,当法官询问他们是否需要由法庭为其聘请翻译时,二人都操着略带广东口音的普通话,语言流畅地称“不需要,我们在马来西亚接受过普通话教育”。

  谢某称,他来重庆前,在马来西亚做过3年多的金融投资顾问,对金融投资领域比较熟悉。古某也称,他涉世不深,在马来西亚时,也是为人提供金融投资咨询服务。

  8名客户6人是员工

  谢某称,他在威才公司是总经理,负责培训、投资技术分析、团队管理等工作。古某称,他的职务是高级经理,负责培训和投资技术分析。

  检方指控,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威才公司在谢某、古某的组织管理下,利用新西兰UA公司网络电子交易平台,发展投资人非法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这种交易模式就是投资人交纳了2000美元保证金后,就可以按照1:200的杠杆买卖一笔外汇。1:200杠杆的概念,就是以2000美元保证金计算放大200倍,可以做到40万美元的外汇交易。

  谢某、古某就以招聘员工、发展客户为名,进行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50笔。按照1:200的杠杆,总共非法买卖外汇共2000万美元。检方的证据称,在威才公司的8个客户中,有6人是公司的理财顾问和业务员,其余是员工亲戚。有客户证实,他们将账号和密码交给公司的操盘手专门操作,被炒亏了。

  涉案金额成辩论焦点

  检方昨天举示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管理部对该案涉案金额认定的回复。该回复称涉案金额应按照放大200倍后进行计算,所以总的涉案金额应为2000万美元。

  但谢某的辩护人、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周学琴辩称,涉案金额不应认定为2000万美元。因为客户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并不是将投入的保证金放大200倍后去买卖外汇汇率涨跌点。威才公司总共交易50笔,实金交易额为10万美元,非法所得手续费1.2万美元,威才公司实金交易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但非法所得已超过5万人民币,所谢、古只是构成非法经营罪。

  庭上自辩》》

  “我们是华侨,都很爱中国”

  在庭上,两被告人一致表示认罪,但涉案金额不应按2000万美元计算。

  谢某称,他是中国华侨,爷爷移民到马来西亚。也受过传统的中国教育。妻子也是中国人。所以他也很爱中国。但他们让中国公民受伤了,他们感到很内疚。这种炒汇操作方式,在马来西亚是合法的。就是因为他不了解中国法律规定,触犯了法律。他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古某称,他也是华侨,三代前移民马来西亚。从小家人就教他学中文,没有忘记传统的中国文化。通过在看守所的学习,知道了中国法律。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称,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后,在定罪量刑的判决上并不因为他的身份特殊,就要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只是在中国境内犯罪被刑拘后,警方在无法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通知该嫌犯所在国在我国的使领馆,由使领馆将信息传到嫌犯所在国。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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