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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居县酒驾撞死两名大学生的肇事者被起诉
作者:裘立华   发布时间:2010-01-14 10:36:38


    13日,在2009年引发众人关注的仙居“10·05”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胡峻凯被仙居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10月5日晚,胡峻凯和朋友一起在仙居某饭店吃饭,席间喝了啤酒。酒后,胡峻凯驾驶马自达轿车离开。22时10分许,在环城南路与穿城路交叉路口红绿灯处,胡峻凯与沿穿城路自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王鑫及乘坐摩托车的张燕萍两人死亡,两人均为在校大学生。

    事故发生后,胡峻凯弃车逃逸,直至10月6日,才在亲属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仙居县公安局投入大量人力和精力办理此案,并在查清基本事实的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胡峻凯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驶,致两人死亡,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负事故主要责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胡峻凯系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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