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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殡仪馆馆长靠“死人”牟利获刑十年
作者:文晶 曾望舒    发布时间:2010-02-11 11:05:21


    俗话说,“棺材里伸手死要钱”。近日,石桥铺殡仪馆馆长谢兴明,因在“死人”身上捞钱,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想方设法靠“死人”牟利

  据沙区检察院查明,石桥埔殡仪馆馆长谢兴明,在2006至2009年里,利用自己的职权在修墓、绿化和棺材等项目中,受贿16.8万元。

  向谢兴明行贿的明细账上,因墓地工程贪污的9.5万元“高居榜首”。谢兴明将其管辖范围内的九龙陵园修墓工程承包给开发商熊家富,熊为了感谢,分三次以拜年的理由送给谢兴明4.5万元。第二次是谢兴明将屏鼎山墓园的修墓工程承包给了另一位开发商柯学祥,三次共得到他给的好处费5万元,理由都是拜年。

  谢兴明还染指其他殡葬业务———棺材和骨灰盒。江苏卫生棺厂的凌世平,为了感谢谢在业务上给予的照顾,在春节前后以送小孩压岁钱的名义,给予回扣3.5万元。

  殡仪馆绿化工程也成了谢兴明贪污的对象。这几年工程承包方王正荣给予的好处费,就达到3.8万元。

  “死人的东西,没人关注”

  据了解,谢兴明系大学本科文化,本应有很高的素质,却在利益的面前,逐渐迷失了自己。

  身兼馆长和党支部书记两职的谢兴明,在犯案期间,一直抱有侥幸的心理———“死人的东西,没人关注”;对于赚“死人”的钱,也并未觉得不安。一般而言,他收到贿赂后,都用于打牌、吃喝,以及其他娱乐项目,一部分也用来购房。

  由于单次行贿数额小,花费速度快,旁人很难发现这位馆长钱财的变化。

  就这样,一次,两次……谢兴明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直到2009年5月,检查机关从负责九龙陵园修墓工程的熊家富这个突破口,发现了石桥埔殡仪馆馆长的违法犯罪活动,并进行了起诉。同年11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审理,这位大发“死人财”,借此广开财路的馆长,得到了应有惩罚。



来源: 华龙网-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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