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浙江一男子长期包房容留他人吸毒被判一年
作者:李飞云 郁菊红   发布时间:2010-02-22 09:55:26


    2月21日,浙江海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依法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朱某无业,其在2009年初开始长期包了海盐县内某宾馆的一房间,用于自己毒瘾上来时吸毒享用。2009年上半年,朱某不间断地去该房间,也经常带朋友去那玩。

  去年6月开始,朱某甚至不回家长期住在该房间。2009年7至8月间,被告人朱某先后三次在其长期包住的该宾馆房间内容留吸毒人员蒋某、马某等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即“冰毒”。

  据被告人朱某自己交代,其平时就有吸毒的习惯,也参与赌博。至案发时,甚至还有一万多的房钱也未付清。  

  海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明知他人吸食毒品,仍先后3次提供吸毒场所,其行为已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



来源: 中新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