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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世博之名行骗 男子诈骗未果亦获罪
作者:敖颖婕   发布时间:2010-02-26 15:02:31


    上海世博盛会召开在即,各行各业都在纷纷为保障世博群策群力。然而却有不法之徒也“把握”了这一大好“时机”,打着世博会组委会安保领导小组的名义向沪上多家大型企业骗取钱款。好在他行骗的“目标”均高度警觉才未能得逞。2月2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的被告人马某作出二审裁判,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维持原审判决。

    原在新疆工作的马某2008年8月辞职后来沪,一直未找到合适的职业。眼看世博筹备工作如火如荼,马某决意把握“良机”骗取钱财。2009年9月11日,马某冒用上海市公安局、世博会组委会安保领导小组的名义,编造所谓的“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世博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谎称对企事业单位内保人员进行培训,并于次日通过互联网上传易通软件的网络传真功能向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本市多家企业发送,要求将“培训费”、“购置材料费”等费用在限定期限前打至其指定帐户。好在各大单位从通知的格式等上看出了异样,均未上当,部分单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同年9月15日,经公安机关侦查,马某在市斜土路一家吧内被抓获归案,随后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马某提起公诉,一审判决马某构成诈骗罪(未遂),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在案的供犯罪所用的物品予以没收销毁。马某不服上诉,称自己发出传真后已中止犯罪,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现有证据均证实马某通过互联网上传易通软件的网络传真功能向多家单位发送伪造的紧急通知企图骗取钱款,之后其还查询过涉案的帐户,被害单位出于警觉未予汇款,可见马某的犯罪行为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并非其本人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故马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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