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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一七人职业“碰瓷”团伙被判刑
作者:赵海洋 王树恒   发布时间:2010-03-30 16:39:54


    以碰瓷为手段,故意制造车祸为借口,敲诈勒索过往司机的赵新旺、刘维忠、张勇等7名农民,近日,经河南省正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新旺有期徒刑6个月,张勇、李凤云、胡爱莲各拘役五个月。刘维忠、石华、张运琴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赵新旺、刘维忠、张勇、石华、李凤云、张运琴、胡爱莲都是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农民。2009年12月11日,7名农民沆瀣一气,决定结成“职业碰瓷党”,敲诈他人财物。 商量好作案计划后,7名农民结伴来到正阳县王勿桥乡至息县公路黄庄路段,石华假装被车撞伤,赵新旺、刘维忠拦截过往“肇事”车辆,张运琴、胡爱莲佯装石华的家人欲拉石华到医院看伤,张勇趁机向司机施诈索要钱财,而李凤云则向司机讲和谈条件,向经过此处遭遇碰瓷的司机邓奎、张建设敲诈现金2000元。今年1月13日,赵新旺等7人又窜至正阳县新阮店街,以司机赵飞的货车撞着为借口,实施威胁的手段向赵飞敲诈勒索现金500元。同年1月4日至1月17日,赵新旺等7人故伎重演在正阳县作案7起,敲诈过往司机现金4770元私分。正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新旺等7人,采取碰瓷手段,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7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明确的分工,积极实施犯罪,均系主犯。鉴于7被告人归案后积极认罪,态度较好,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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