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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私拘人 非法拘禁被公诉
作者:赵佳   发布时间:2010-04-02 16:24:21


    为帮他人讨债,“私家侦探”张某等三人拘禁并殴打债务人。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1月初,无业人员张某在“手递手”报纸上登了段广告:“清欠调查,寻人定位”,并留下了手机号和座机号,当起了“私家侦探”。尹某(另案处理)看到广告后找到张某,请张某帮忙定位和要回债务。张某通过手机定位查找到债务人吴某后,纠集了陈某和许某于2009年12月9日凌晨3时许,持布袋、电棍等在北京市西城区某招待所房间内对吴某进行殴打,后驾车将吴某强行带至昌平区回龙观镇,并限制其人身自由。

    其间,张某暴力威胁吴某写下“欠尹某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内容的欠条,又索要吴某的银行卡,后尹某从该卡内取走人民币十万余元,并支付张某人民币七万元作为报酬。

    之后,吴某趁三人威胁让其打电话酬钱的时机求助报警。在警方的努力下,三被告人均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许某、陈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轻微伤,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日开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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