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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父母当托骗卖出租房 一家三口法院受审
作者:雪洁   发布时间:2010-04-06 15:41:06


    “我的父母为了给我凑婚资,把房子卖了,我就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弄点钱,给父母买套房,尽尽孝心”,26岁的郑某站在法庭上,不时抹抹眼泪。北京人郑某因伪造房产证,并找来父母当托冒充房东夫妇,两次试图将所租房屋变卖,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郑某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庭内接受了刑事审判。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9年12月8日上午10时,被告人郑某同他的父母在租赁的房屋,伪造房产证和户口本,由郑某的父亲冒充该房屋的房主巨某,欲以72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出售给被害人张女士,后在北京市丰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时被查获。2009年12月8日15时,被告人郑某与母亲在该房内,伪造产权人为郑某母亲的房产证,与被害人李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租住的房屋以人民币6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女士,收取定金人民币14000元,欲继续收取钱款时被查获。

    庭上,郑某表示认罪。郑某称,他找到假证贩子制作了假身份证、假房产证和假户口本,并说服父母帮助他。在与被害人张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时,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破绽,并将假房产证没收。

    郑某随后又通过中介联系了李女士,并收取了1.4万元的定金,后李女士带来的中介人员识破郑某出具的假房产证。中介人员与房主巨某取得联系,巨某得知后即报警,郑某随即落网。当日下午,郑某的父亲、母亲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郑某的辩护人认为,郑某认罪态度好,属于初犯,且属于犯罪未遂,郑某的诈骗数额应以14000元为准,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郑某的父母今天下午在同一法庭受审,他们表示认罪。“是我们的错,我们没教育好孩子,希望法庭给孩子个机会”,郑某的父亲说。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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