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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事生嫉妒 报复行凶戕害幼童
作者:王胜法   发布时间:2010-06-24 14:59:06


    6月24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怀远县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许中美因与同村村民柏某明长期存在矛盾,竟然意图杀害柏如明年仅5岁的孙子,好在其行凶时被村民发现并及时阻止,避免恶果的发生。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中美与被害人5岁的柏某伦及其爷爷柏某明均系怀远县牛王村村民。2006年间,被告人许中美的父亲砍树砸到了柏某明家的房子,双方发生争吵、打架,此后,矛盾一直没有消除。

    2009年11月6日,被告人许中美的儿子与柏某伦的哥哥在玩玻璃弹珠时发生口角,许中美到柏某明家理论时,与柏某明的妻子李某兰发生争吵;同年11月10日,许中美与柏某明夫妇再次发生争吵并厮打,许中美在厮打中受伤。许中美由此产生报复之心,许中美遂准备将柏某伦杀害。

    11月13日上午,被告人许中美将女儿送到本村牛王小学后,即在该小学门口等候柏某伦,伺机作案。上午10时许,当柏某伦独自在学校门口玩耍时,许中美手持剪刀朝柏某伦的头面部、颈部、臀部等处连刺数刀后许被村民发现将剪刀夺下。柏某伦当即被送往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救治脱离生命危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中美心胸狭隘,因琐事残杀幼童,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虽然许中美的行为系犯罪未遂,但仍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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