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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抢占早市摊位起纷争 殴打同行被公诉
作者:杨帆    发布时间:2010-06-28 15:51:02


    为了抢占早市摊位,小贩一时冲动与人起冲突,将别人打伤的同时自己也涉嫌犯罪。近日,被告人王某、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被提起公诉。

    2009年3月16日6点50分许,被告人王某、李某在北京市昌平区北环早市南侧路边因摆摊占位问题与其他商贩发生口角并互殴,后被告人王某、李某伙同他人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其鼻外伤,鼻根部皮肤裂伤,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头皮血肿。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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