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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冥币换真钞 四川一会计职务侵占30万获刑5年
作者:谢华伟 马新玲   发布时间:2010-08-26 14:39:22


    记者26日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一审公开宣判一信用社储蓄会计利用工作便利,采用冥币换真钞的方法,将单位的现金30万元据为己有的职务侵占案,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廖义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廖义琴(女,36岁,内江市东兴区人)于1991年12月至案发,一直在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案发时任椑木信用社储蓄会计。2010年4月22日下午,被告人廖义琴利用其担任信用社储蓄会计的职务便利,在下班前查验钱箱之机,用10多天前在某市场购买并事先捆扎好的三捆冥币,将钱箱内的三十万元现金换走,连夜带出该信用社,藏匿于邻居刘某家中。另据被告人廖义琴供述,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其弟弟廖某在外地搞工程欠了帐,她找同事陆续借了20多万帮其还帐,后因弟弟无法如期归还,遂实施了前述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义琴身为内江市东兴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椑木信用社职工,利用其担任该社储蓄会计的职务便利,采用冥币换真钞的方法,将该信用社现金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赃款已追回,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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