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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彩钢板房不敌八级大风 砸死路人狱中悔过
作者:黄硕 发布时间:2010-09-14 15:24:48
违法私建彩钢板房遇八级大风致1死1伤。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8岁的高月凤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1月至2月期间,高月凤雇佣无资质的施工人员,在朝阳区金盏乡自家租用的楼板房基础上,违法加盖了二层钢结构彩钢板房。高月凤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完全消除。 5月18日15时许,大风将加盖的二层彩钢板房刮倒,彩钢板落地时将路过此地的一名30岁的李女士和一个6岁的女孩砸倒,致李女士当场死亡,经尸体检验鉴定,李女士符合被钝性物体作用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小女孩头部受外伤。 庭审过程中高月凤称,看村里面很多人家都加盖了板房,我们也就盖了,为了遮阳让一层的楼板房凉快好租,拆迁的时候可以算一些面积。施工队声称自己的资质没有问题,我对钢结构彩钢板房又不熟悉,验收时施工队称没有问题。起初租用这个房屋是为了养殖,2008年以后为了保护环境不让养了,一直闲置着。事发之前曾经坏过一个洞,准备要修还没来得及没想到就遇到那么大的风。 李某的家属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谅解书》:鉴于高月凤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表示深深地忏悔,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一定的经济赔偿,李某的丈夫对其一家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高月凤的刑事责任给予减免或从轻处理。高月凤的家属给予40万元经济赔偿。 据悉,村委会曾经向高月凤发过违建通知书,但未引起其足够重视。北京市朝阳区气象局出具的气象凭证证明事发当天瞬时极大风速为18.6米/秒,最大风力达8级。 公诉机关认为,高某法制观念淡薄,因过失导致他人伤亡的后果,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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