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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不和心怀怨恨 妻子20万重金雇凶杀夫
作者:敖颖婕 发布时间:2010-09-15 14:38:56
9月15日上午10:30,因与丈夫不和心怀怨恨,出资20万元雇凶杀夫的女子陈丽微与为其提供介绍“中间人”、两名“杀手”一同站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一审宣判。
陈丽微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杀手”唐建华和曹尚峰分别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前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者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中间人”豆明军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因经常与丈夫潘达长为家庭琐事争吵,有时还会被拳脚相加,现年39岁的女子陈丽微心中积怨已深。2009年11月,感到忍无可忍的陈丽微通过豆明军介绍,雇用唐建华杀害潘达长,为此,陈丽微提出愿意支付20万元。 随后,担任“杀手”的唐建华便纠集了曹尚峰一同开始了杀人“行动”。 唐建华先后从陈丽微处索得人民币8万元后,便随陈丽微对潘达长进行辨认。今年1月10日凌晨,唐建华守候在川沙路龚路支路路口,持弓弩朝潘发射装有毒化物质的针筒,但未能一举杀死潘达长。14日22时许,唐建华在曹尚峰的帮助下,再次驾车在潘达长开设的旅馆附近持装有毒化物质的针筒扎刺潘臀部,依然未果。同年2月11日晚上11时许,唐建华、曹尚峰又一次守候于上述建材店附近并尾随潘达长进入店内后院,由唐建华持事先放置于院内的木棍猛击潘头部数下,曹尚峰则持装有毒化物质的针筒刺戳潘背部。潘达长因被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颅脑损伤致中枢神经功能衰竭而死亡。嗣后,唐建华又向在附近等候的陈丽微索得人民币2万元,其中2000元给付了曹尚峰。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陈丽微雇凶杀人,是共同犯罪中的起意者和发起人,系起主要作用的主犯,论罪应予严惩。鉴于陈丽微系因家庭矛盾而起意杀人等案件实际情况,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唐建华曾数次因犯罪被判刑,但仍不思悔改,为获取不法经济利益自愿受雇杀人,还纠集曹尚峰,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作案,最后棍击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杀人犯意坚决。唐建华系共同犯罪的主要策划和实施者,系本案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鉴于其犯罪主观恶性程度极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曹尚峰系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豆明军在介绍陈丽微雇用了唐建华以后,没有继续参与犯罪活动,也未从中获利,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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