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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卖家卖古玩遭抢劫分尸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10-09-17 14:29:06
曾三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北京昌平区农民刘天岳,为将小摊贩李某(殁年37岁)的铜质“古玩”据为己有,谎称要购买骗李某送货上门,将李某杀害并肢解。今天上午,刘天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刘天岳,男,45岁。1987年9月29日因犯诈骗罪、盗窃罪、盗窃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2年2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7年6月16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三次被判刑的刘天岳却不思悔改。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天岳于2009年12月10日12时许,以购买仿古艺术品为由将被害人李某骗至家中实施抢劫。其间,刘天岳持铁斧猛击李的头部,致李某颅脑损伤死亡。抢得李某的移动电话机1部,黑色布挎包1个及铜观音坐像、铜有求必应香炉、铜鹿、铜虎卣、铜干支时来运转摆件各1件等物品,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1440元。随后刘天岳肢解了李某的尸体并抛尸。被告人刘天岳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刘天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天岳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以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杀害,并肢解抛尸掩盖其罪行,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告人刘天岳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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