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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击棒殴打幼女逼卖淫 西安一KTV经理被判13年
发布时间:2010-10-18 16:39:17


    为了强迫包括一名幼女在内的几名女子卖淫,身为KTV经理的孙某竟用上了电击棒、甩鞭等施暴工具。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以强迫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36岁的凤翔县男子孙某曾是雁塔区吉祥路仙聚阁KTV经理,被捕前就暂住在KTV。2009年9月14日至同年11月16日,孙某在担任KTV经理期间,用电击棒、甩鞭殴打被拐卖来的金某某、马某某等4名女子,强迫对方卖淫,其中马某某尚不满14岁。雁塔区法院认为,孙某采用暴力手段强迫多人卖淫,其中一名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西部网/华商报)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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