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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三村官挪用公款受审 称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
作者:范跃红 张三金 林简 发布时间:2010-10-21 15:06:58
10月19日上午,浙江省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原溪边村两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及村支书共3人站在临海市法院刑事审判席上受审,他们被检察机关指控擅自将集体资金外借和将集体所有的铁路工程剩余石块擅自转让给个人并从中渔利,涉嫌挪用资金。不过,三名被告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支持省重点工程建设。
在甬台温铁路临海火车站标段建设过程中,周三芳等三人时任溪边村村两委负责人。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承建工程的中铁二十四局四工段项目部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三芳借款。周三芳在自有资金不够的情况下,经其他两名被告人同意,未经村两委讨论就将村集体资金50万元擅自出借给工程项目部,并收取7500元利息后三人私分。 检察机关还指控三人犯有职务侵占罪:2008年7月,铁路项目即将结束,项目部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将工程剩余石块委托村委会处理。但三被告人擅自将石块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娄某,款项被三人私分。 法庭上,三被告人对案件事实无太多异议,但分别提出多条理由:市里要求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借款已归还对集体经济无损失;如果村里自己平整石块将会亏损。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被告人亲友及村民约两百人参加旁听。 因案情较复杂,法院未当庭作出宣判。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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