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女朋友与前任男友吃饭 男子争风吃醋酿血案
作者:隆美香 何虎 发布时间:2010-11-25 14:58:33
因正在追的女朋友与其前任男友一起吃饭,重庆一男子纠集朋友将前任男友捅死。11月24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因感情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谭华波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谭洪、王祥江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2月23日17时许,杨华(化名)和原女友刘娟(化名)在重庆市武隆县城“齐齐火锅”吃饭,吃饭过程中,杨华邀请了朋友陈然(化名)来一起喝酒。 当杨华了解到原女友刘娟现在的追求者谭华波在该火锅店打工时,便要求刘娟叫谭华波出来拼酒,刘娟去给谭华波讲后,谭华波没有答应。 之后,谭华波打电话邀约了王祥江、谭洪来到火锅店前厅,安排二人把杨华、刘娟看到起,并给二人讲,如果杨华对刘娟动手动脚,就帮忙教训他。吃火锅的途中,因刘娟与杨华发生了言语争执,杨华生气后就结账先离开火锅店,刘娟、陈然吃完后也离开了火锅店。 当晚20时30分许,杨华与刘娟、陈然汇合后,一起步行至武隆县巷口镇滨江路时,谭华波、王祥江、谭洪跟踪而至。谭华波见杨华站在刘娟旁边,便上前与杨华发生口角并打斗,陈然准备上前帮忙,谭洪、王祥江截住陈然发生打斗。谭华波在与杨华的打斗中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对杨华猛扎几刀,杨华受伤后,三人随即逃离现场。后杨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杨华左侧股、臀部有四处刀伤,股动脉完全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谭洪于2010年1月1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在诉讼过程中,王祥江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华波、王祥江、谭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谭华波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祥江、谭洪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谭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能够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王祥江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其谅解,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三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