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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冒充省政法委工作人员诈骗
作者:李罡   发布时间:2010-12-06 15:55:13


    冒充省政法委工作人员,四川达州市达县斌郎乡的董某以能到警方“捞人”为由,骗取两名女子近9万元。昨日,董某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罚金1万元。

  今年2月至4月,董某谎称是省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先后从年轻女子张某、卢某处收取42400元、46000元的“活动经费”,并承诺从警方“捞出”张某、卢某的男友。

  5月,张某的男友被法院判了刑,她方知上当受骗,随即找到董某“理论”。见事情败露,董某只好退还了3万多元。

  警方查明,董某并非省政法委的工作人员,而是达县斌郎乡的农民。达县法院审理认为,董某采取欺骗的方式,骗取被害人57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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