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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重操旧业 抢劫20元“二进宫”
作者:王瑞菊 欧子永   发布时间:2010-12-22 09:29:07


    被告人单亮是固镇人,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在第二次抢劫时被抓获。近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单亮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7日17时许,被告人单亮在五河县新集镇五蚌路北通往四赵村的路上,持刀对多名新集中学学生进行抢劫,共抢劫人民币二十余元。2010年10月8日11时20分许,被告人单亮在五河县新集镇新集中学附近,将该校2名学生叫到新集镇医院院内,持刀对二人抢劫,未遂。

    法院认为,被告人单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被告人单亮在新集医院院内实施抢劫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单亮系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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