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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协调促执行 官民言和解纠纷
作者:朱愈才 李淑军   发布时间:2010-12-24 15:02:06


    12月23日,在湖南省桃源县人大的协调下,一起政府与村民之间的苗木欠款纠纷得以和解结案。村民余师傅紧紧拉着桃源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3年前,余师傅给桃源县的某乡政府送去价值15886元的苗木,双方就付款和苗木成活率等事项进行约定后,乡政府当场给余师傅支付了苗木款10000元,余下5886元在一年后付清。但是一年后,双方因苗木的成活率问题发生纠纷,政府未予给付余款。余师傅就此纠纷申请法院解决,法院很快做出由政府付清余款5886元的判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政府因种种原因仍未履行。

    今年来,市、县人大组织开展了敦促特殊主体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活动,桃源县人大内司委就此案的执行专门召开协调会,要求乡政府在5日内自动履行。会后,内司委负责人又和该乡政府郭乡长电话沟通案情,劝解双方握手言和。

    协调会召开后的第二天,郭乡长就将5886元全部付给了余师傅,余师傅也主动放弃了要求政府给付迟延履行金的请求,并将自家的苗木带到乡政府,拔掉未成活的苗木,同时补种上相差无几的苗木。郭乡长不仅给余师傅送去了茶水,而且还盛情邀请他一同在政府食堂共进午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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