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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倒卖学生公交卡私刻大学印章 北京一男子获刑
作者:孔祥凤   发布时间:2011-01-25 11:18:28


    为倒卖公交卡牟利,32岁的男子张某伪造大学假印章,并到北京市教委后勤处办理公交卡,后被发现,经鉴定,该印章为伪造。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为了倒卖学生公交卡谋利,于2010年9月20日,向制售假章人员提供信息,以150元的价格伪造一枚大学的假印章。后张某从北京市教委网站下载了《学生公交卡购买需求、联系部门及人员表》,购买了假的介绍信,并在上述表格和介绍信上填写了相关内容并加盖了伪造的大学印章,到北京市教委后勤处申请办理学生公交卡。

    2010年10月18日,该大学老师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后勤处办理公交卡时,发现被告人张某提供的申请表上使用的公章系伪造,遂报警。

    2010年10月19日,被告人张某被查获归案。经鉴定,扣押的印章系伪造。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建议对其依法惩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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