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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科长”招摇撞骗 “画皮”揭穿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1-01-27 09:06: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娴 王鹏)   曾经因为冒充人民警察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如今又故伎重演,冒充省反贪局刑侦科代理科长,骗钱骗感情。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招摇撞骗案,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0年8月,被告人代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被害人王某。此后,代某为了骗取王某的钱财,对王某谎称自己叫“孟海潮”,是安徽省反贪局刑侦科代理科长,以此骗取了王某的信任,并在与被害人谈恋爱过程中,以各种虚假借口和手段骗取王某现金共计9000元。2010年11月初,代某又谎称自己有一套福利房,愿意以72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的姐夫,但要求王某的姐夫支付其2万元作为好处费。王某的姐夫同意后,双方于同年11月16日中午在王某的住处签订购房协议书时,因王某的姐姐感觉事情蹊跷,经向安徽省反贪局查询,得知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11月18日22时许,代某在合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9000元(其中未遂2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法惩处;其曾因冒充人民警察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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