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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法院涉农民商事案件重调解
发布时间:2011-02-15 09:16: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永辉)   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对涉农民商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工作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1月至2月14日,该院已审结各类涉农民商事案件16件,其中调解结案15件,调结率达93.8%。

    忻城法院在审理涉农商事案件中,坚持有利于农村和谐,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农业生产的“三利于”原则,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

    忻城县法院还非常注重调解的方式方法。该院审判人员在开展涉农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中,都能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针对每起案件的不同类型和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采取“心理缓和”法、“情理教育法”,“角色”转换法、“背对背教育法”和“协商法”等多种形式进行调解。另外,该院还适时让辖区的人民调解员、陪审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参与涉农纠纷调解, 从而有效地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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