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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领导莅临大化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28 16:08:07


图为自治区高院领导杜恒年(左前三)检查指导大化法院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
     本网讯(韦绍温 张淑媛)   2012年12月27日,广西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杜恒年一行8人,在河池市中院黄洪波院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到大化法院检查指导法院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

    杜恒年一行先后观看了该院文化展示厅、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在党员活动室,他认真仔细地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打开台账目睹党建照片和文字,每到一个厅室他边走边看边问并频频点头赞许。大化法院黄明锋院长向他简要介绍大化法院近年来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杜恒年主任表示祝贺并给予赞扬。他说,作为老少边上穷库(水电库区)基层人民法院能够取得如此优异成绩很不容易,是值得可歌可泣,大化法院是基层法院的一面旗帜,在适当的时候要率领区高院政治部的同志到大化法院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法院党建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杜恒年主任对大化法院给予厚望,他说,大化法院要继续发扬成绩,积极建设法院大文化,努力铸就法院队伍,再创法院新业绩。

    2011年,大化法院获县绩效考评目标管理一等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宣传思想工作三等奖;获河池市中院涉诉信访工作、执行工作、审判质量效率一等奖,绩效考评、均衡结案、审判管理二等奖;被河池市委、市政府评为“河池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区高院评为“2011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1年度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连续两年获此殊荣)等荣誉。

    2012年,该院先后被县直属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县纪委确立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被河池市纪委、监察局确立为“河池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委评为“九大和谐建设先进单位”。最近,该院参评“自治区文明单位”已获公示。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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