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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播《快乐大本营》 网易被诉侵权
作者:路晓芳   发布时间:2011-02-21 09:07:33


    因被指盗播湖南台娱乐节目《快乐大本营》,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快乐阳光公司”)告上法庭。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要求被告停止《快乐大本营》(2010年7月3日播出的当期)在线播放服务,赔偿损失5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

  湖南快乐阳光公司在起诉中称,《快乐大本营》是由湖南电视台编排、摄制并播出的大型综合系列娱乐节目,在市场上取得了非常高的知名度,几近家喻户晓。我公司经合法授权,依法取得了《快乐大本营》综艺节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权利期间,有权以自身名义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权利。

  湖南快乐阳光公司称其发现发现,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网易网站,以盈利为目的设立了“视频”频道并以综艺节目的栏目形式向公众提供了“快乐大本营”综艺节目,但其未对此取得有效授权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认为,网易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故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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