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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打伤好友 获刑两年六个月
作者:朱哲涵   发布时间:2011-02-22 10:10:25


    因朋友生日,毛某豪饮半斤多白酒,喝高了之后发酒疯,把一起喝酒的好友张某打成了十级伤残。近日,毛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2010年9月24日中午,毛某和张某在八仙桥附近的一个酒店吃生日饭,两人兴致盎然,举杯畅饮了一瓶多白酒。最后,毛某喝得是趴在桌上睡觉。到了下午5点多,张某想叫醒毛某同行,谁知这一举动给张某带来了血光之灾。被叫醒后的毛某狂躁不已,对着张某就是一阵拳打脚踢,直至张某昏死过去。

    法院审理认为,毛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十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毛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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