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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锯断护栏 私设站口非法牟利
安阳县一农民犯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判三缓三
发布时间:2011-02-22 14:07: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张庚文)   为非法牟利,竟将高速公路护栏锯断试图“设站口”领车下路,不料刚锯断一根就被群众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2月22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破坏交通设施案,被告人顾生君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人顾生君系安阳县北部农民,现年26岁。2009年9月19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顾生君伙同他人在京珠高速495KM东半幅处用钢锯锯高速栏杆,准备从此开个口,以便过往车辆从此下高速公路,然后收取一定费用。结果刚锯断一根护栏时被周围的群众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顾生君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生君意图领车下路非法牟利,伙同他人故意破坏高速公路栏杆,其行为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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