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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占用公共通道 法官调解路通人和
发布时间:2011-02-23 15:02: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良波)   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通行权案,建房占用公共通道者自愿开通通道,与邻居和睦相处。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家住那坡县德隆乡昂屯村各门屯的陆荣在本屯村头起建了一幢二层的砖混结构房屋居住。2009年10月间,陆荣又在自家门前的一块属于全屯的公共用地上再盖了一幢二层半的洋房,可就是陆荣的这一行为,将原来住在其家右后侧的六户村民的公共通道给堵死了。在建房之初,该六户村民曾口头提出陆荣的建房行为侵害了他们的通行权利,但在农村又碍于面子,不好直接阻拦陆荣建房,陆荣当时也口头承诺:待新房建好后,会想办法另外开通其他通道让后侧的六户村民通行。可房屋建好后,陆荣却违背承诺,对六户邻居要求开通通道的要求置之不理。该六户村民在口头要求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陆荣告到了那坡县人民法院,要求陆荣排除妨碍,开通通道让其六户通行。

    那坡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认为如果六位原告起诉属实的话,陆荣的行为未免太霸道了,遂带领民一庭的两位法官,深入现场勘查,查证六原告的起诉事实属实后,立即召集当事人在现场进行调解,当场指出陆荣的行为妨碍了六原告的通行权,必须想办法开通通道让六位原告通行。开始,陆荣还以各种借口推托,并倒打一耙认为其开始建房时为何不提出来,现在房屋建好了才提出来,责任不在其本人等等理由无理取闹。当天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主审法官只好发出传票,传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主审法官再次耐心地进行调解,并指出陆荣的行为属侵权行为,必须予以纠正。最后,陆荣终于承认理亏,遂与六位原告达成协议:陆荣定于2011年4月30日前自愿将自家旧房拆除,并留出一条4米宽的通道,让六原告从其家的屋后通行。

    就这样,这起影响六原告一年多的通行权案件,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终于使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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