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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法院抓信访“疏而不堵”实现“四无”
作者:邹旭 田华 发布时间:2011-02-28 16:24:32
大禹治水,在疏不在堵。多年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抓信访工作,采取“大禹治水”的方法——“疏而不堵”,对涉法信访不“马虎”、不畏难发愁。狠抓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和初信初访案件的处置工作,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达99%,连续5年实现了“无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无越级上访和无重大信访案件发生”的“四无”目标。
畅通上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该院通过电视等媒体向全县公布信访途径:公众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短信等形式进行信访,并开通信访热线,进行昼夜24小时值班。 “信访无小事”成为全院上下的一致共识。只要有信访发生,就一定有院党组和原承办法官亲自到场解决,并对信访案件实行信访案件听证、信访责任倒查制度。 “人人都是信访员”成为信访工作的普遍做法。该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有群众来访,不管找到谁,都要热情接待。做到工作不分家、办事不分家,形成了群众上访大家管、大家负责的局面。 实行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在接待信访群众时,人人要做到“五要五不准”,即:要热情主动,不准不管不理、对人冷淡;要耐心听取情况反映,不准耍态度、与群众争吵;要按政策原则和法律答复处理问题,不准凭感情办事和因人说话;要认真记录,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不准马虎应付了事;要督促跟踪了解情况,不准事后丢之不管。 完善院庭长接待日制度、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制度。农闲时,院庭长要走出机关到乡镇集市上接访、处访;农忙时到田间地头到村巡回接访,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赢得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及时把各种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处理不过夜,问题不上交”。 实行信访案件回访制,彻底消除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隐患,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同时,对群众加大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工作的力度。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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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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