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我爱我家”女职员涉嫌以低价房为饵诈骗亲属300万
作者:田静   发布时间:2011-02-28 16:39:04


    以低价买房为诱饵,诈骗包括自己婆婆在内的亲属购房款300余万元,近日,被告人金某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北京市怀柔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25岁的金某原系北京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职员,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间,金某以能够低价购买小产权房或二手房为由,通过预交定金、交纳剩余房款、办理房产证等方式,骗取包括自己婆婆、舅舅、舅妈在内的三名亲属购房款322.9万元,实际上金某所称房源子虚乌有,房款骗到手后,金某将假造的房产证交给事主搪塞,所骗房款被金某由于偿还高利贷及个人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