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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利益引纷争 聚众斗殴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1-03-02 16:20: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永居)
一伙人为争抢赌场利益,竟然聚数十人之众参加斗殴。2011年3月2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蔡琴、周易等四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至三年。
经审理查明,黄征因与徐凯争夺赌场利益发生纠纷,遂于2010年7月6日晚7时许纠集被告人蔡琴、周易等数十人乘车往位于泗洪县青阳镇二里坝小区内的赌场欲对徐凯等人进行殴打。在小区门口遇到从赌场出来的徐凯、李刚、周易等人,黄征遂指使被告人蔡琴、周易等四人持砍刀、匕首等工具殴打徐凯等人,致徐凯、李刚、周易均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周易的损伤程度属轻伤,李刚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琴、周易等四人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蔡琴、周易等四人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蔡琴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本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四被告人均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决定对被告人蔡琴、周易等四人均予以从轻处罚。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前述判决。(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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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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