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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K粉双刺激 持刀行劫判三年
作者:程君   发布时间:2011-03-04 16:41:32


    因无钱还债,在喝酒和吸食K粉后,脑袋一时发热,竟持刀抢劫路人。不料刚一得手即落网,随之而来的是漫漫三年铁窗生涯。3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抢劫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沛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10月28日晚,苦于欠人钱财无力偿还的刘沛林与朋友在桂平城区一歌厅喝酒解闷,期间刘还吸食了K粉,次日零时许才离去。由于无钱还债,同时在酒精和K粉的刺激下,刘沛林恶向胆边生,决定对晚归路人实施抢夺、抢劫,遂携带一把匕首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当刘沛林步行到西山镇政府门口时,发现单身女子林某挎着手提包独自行走,其认为时机已到,即加快步伐走上前去。林某发觉被人跟踪,便往前跑了二、三米。刘沛林即紧追上去抓住林某的手提包带,经反复拉扯,刘沛林将包带扯断,抓住手提包往中山公园方向逃走。林某随即报案,公安机关出警后在公园附近将刘沛林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沛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实施犯罪携带凶器,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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