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桃源法院强化法官队伍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作者: 文左龙   发布时间:2011-03-07 13:55:27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构建“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队伍管理机制,坚持以创先争优为抓手,积极营造风气正、人心顺、能战斗、争上游、团结协作的和谐院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坚持能动司法,组织干警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巡回办案,为群众诉讼提供方便,把解民忧、保民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进一步健全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更加主动及时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情况,争取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人事任免、质询、询问等具体监督活动中,积极向人大常委会作出全面、准确的汇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继续抓好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大裁判文书公开的力度,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人大代表、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增强主动性。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妥善处理好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把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提升审判工作能力的机会;努力增强能动性。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主动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能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增强联动性。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法院内部监督与人大监督联动。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有效地启动人民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程序,严厉惩处被监督查实的违法违纪、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切实保持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