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打工仔一念之差拾银行卡后取款5000元获罪
作者:陈丽   发布时间:2011-03-07 09:33:30


    一时贪念铸大错,来沪务工的刘强(化名)现在后悔不已,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从老家来沪务工的刘强,因学历较高,人也踏实、肯干,生活得很平静也很顺利。直到去年9月的一天,平静最终被打破了。这天晚上,刘强到嘉定马陆镇沪宜公路工商银行的ATM边,正准备取钱,忽然眼前一亮:自己还没插入卡去,插槽内已有了一张银行卡。刘强心跳加速,知道有人将卡遗失在此,同时他发现该卡已输完密码,直接处于可取款状态。刘强心生暗喜,便将卡内的5000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在刘强看来,自己不过是在路上捡到了这五千元,属于“外财”。直到一个月后,心安理得的刘强被民警传唤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的同时,刘强第一时间退回了赃款。然而法不容情,随后刘强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检察机关起诉。

    嘉定区法院认为,刘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刘强能自愿认罪,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