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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大体系 实现五大转变
在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中促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院长 许建兵   发布时间:2011-03-08 14:56:24


    近年来,我院坚持强管理促公正,优管理提效率,抓管理树公信,着力构建审判管理组织体系、运行体系和公信体系,努力实现“五大转变”:即管理体制从多头无序到规范有序,管理形式从单一分散到集约整合,管理主体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参与,管理客体从以法官为主到以审判权运行为主,管理效果从偏重效率到提升效能的转变。

    第一,求真务实,着力构建保障审判管理运行的组织体系

    一是在管理权能上力求“专职多能”。 05年初,我院在江苏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先后精选了8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审管办。

    二是在管理职能上彰显“刚柔并济”。赋予审管办质量管理、流程监控、业绩考评、质效统计等职能。为适应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逐步将司法建议、诉讼服务、诉调对接考核等工作纳入审判管理的范畴,从而使审判管理既具有管理的“刚性”,又具有服务审判、服务法官的“柔性”。

    三是在管理效能上实现“互联互通”。 积极探索建立大审判管理格局。一方面,全院形成了以业务部门审判管理联络员为基础、审管办为枢纽、法官考评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为龙头的多层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在审执部门形成了法官、审管联络员、庭长的三级管理阶梯。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呈现出全员、有序、科学管理的“内涵式”发展态势。

    第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的运行体系

    一是优化审判质量监控机制。强化重要流程监管。对变更审限、诉讼保全等重要流程节点,由审管办会同监察室进行全程跟踪、全程监督。强化均衡结案管理。出台《均衡结案管理实施办法》,科学制定阶段性指标目标值,着力解决月度结案不均、部门结案不均、法官结案不均的问题,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评查办法,将差错责任细化为瑕疵、一般差错和差错三个层面,坚持凡错必评,有责必究。全院案件被发改率持续走低,审判质量连续多年在盐城基层法院中保持最优,在全省法院系统也名列前茅。

    二是优化审判态势研判机制。审判质效运行态势是审判工作的“晴雨表”。我院推出了“2+2+6”的审判态势研判载体。即:“两类”态势分析。通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法官质效指标每月评析,对全院及法官个人的审判质效进行评估分析,引导全院法官共同关注和延长“短板”,推动审判工作良性运行。“两项”动态研判。加强人案比动态研判,及时调整审判力量,有效分流案件,在动态管理中实现审判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加强案件信息动态研判,将审判管理触角延伸到特定类案受理审查、敏感案件风险评估等环节,保证审判决策的科学性与主动性。“六大”专项通报。先后建立起“四项”未结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被发改案件质评、均衡结案等六类专项通报制度,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强化审判管理的导向性和针对性。我院至今已编发各类审判管理通报280多期。

    三是优化法官业绩考评机制。通过开展“每月办案之星”、“年度办案标兵”、 优秀合议庭等评选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设立“最佳管理奖”,重奖在年度考评中名列条线第一的部门负责人。去年,我院在8个条线考核中获得了7个第一。完善《综合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突出了绩效量化的评价作用、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作用,通过人本管理,达到行为激励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积极构建“业绩优先、素质为本、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将审判业绩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法官选拔、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三年来,我院先后有10名法官因审判业绩突出走上了中层岗位,15名法官成为业务骨干;获省级以上表彰的部门和个人达36人(次)。

    第三,能动管理,全力构建符合审判管理规律的公信体系

    一是引入社会评价,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引入庭审驾驭能力的社会评价。以院庭长为主体,辅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随机听庭、评庭的方式,现场评议、打分,并将评议结果纳入法官业绩档案。引入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社会评价。以《东台法院网》为平台,逐步实现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开通网上院长信箱、在线交流,真诚接受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建议。引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的社会评价。与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建立常态化的院校合作机制,通过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法官的法律适用、利益衡量、漏洞填补等司法能力加以评判,结合考量法官把握社情民意、化解涉诉信访的能力,评选出擅长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的优秀法官。

    二是倡导自我认同,释放全员管理潜能。激励庭长轴心管理。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推出庭长管理的“五评五比”模式,硬化庭长的管理责任。激活全员自律管理。鼓励法官主动参与部门年度司法业绩目标的确定,作出创优承诺,促进法官、部门和全院在目标上的协调一致,在行动上的同频共振。激发主体创造管理。紧贴实践,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探索、总结出不少有价值的审判管理经验。《善于管理、勤于管理、精于管理是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等经验得到了江苏高院的肯定与推广。

    三是突出规范功能,保障司法廉洁高效。将审判管理与强化廉洁司法相结合。进一步理顺审执流程控制与纪检监督检查、案件质量评查与错案责任追究等关系,促进审判管理与司法廉洁机制的良性互动。05年以来,我院未发现一起法官违法违纪事件。将审判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提升管理效能。自主研发国内首个“诉前纠纷分流管理模块”,从而使纠纷分流更顺畅,操作更规范;在江苏法院系统首开“12368”司法信息查询系统,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短信管理平台,对临近审限案件的承办法官,及时发送温馨的短信提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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