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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辆超载遇交警巡查暴力抗法获刑
作者:耿明春   发布时间:2011-03-09 09:46:17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一青年男子因车辆超载遇到交警巡查暴力抗法被判处管制二年。

    被告人王某,男,1989年7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因涉嫌妨害公务于2010年12月20日被西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西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3月8号审理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王某驾驶超载车辆豫RFXXXX行至312国道袁店南湾路段时,遇交警巡查。被告人为逃避、拒绝处罚,在巡查民警前来纠章并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车撞向执勤车辆,致警车门、轮胎、保险杠损坏,民警张xx、何xx受伤。案发后,被告人家属支付警车修理费用19400元。另查明:被告人家属已赔偿民警张xx、何xx16000元,两民警要求不再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已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二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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