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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撞人老子“顶包” 父子俩同获刑
作者:夏长征 发布时间:2011-03-14 14:19:47
儿子驾车不慎将他人撞死后,老父为使儿子逃避法律责任隐瞒真相替儿“顶包”。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张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其父被告人张家东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0年11月14日5时46分,被告人张彬驾驶一辆拖拉机载其父张家东行驶到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某公司门前时,将行人杨某撞倒,致杨某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人张彬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家东对儿子说:“你还年轻,咱俩都有驾驶证,就说是我开车撞的人,我替你顶着。”于是,被告人张家东支走儿子,自己留在事故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彬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家东在明知儿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却为其逃避法律追究而向公安机关隐瞒真相,谎称自己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父子俩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对被害人亲属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依法对两被告人予以了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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