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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3.15”法律宣传受民赞
发布时间:2011-03-17 11: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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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晓瑜 张华)
3月14日上午,值“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河南省太康法院民事庭的法官一大早就来到太康县城的繁华街道,设立了太康县人民法院3.15法律宣传咨询台,参与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法官们在五级大的东北风中耐心解答群众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告诉他们正确的维权途径,增强他们的自觉维权意识,受到群众的欢迎(图为法官们正在耐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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